狗是不是牲畜,你准备好了吗?
2020年4月8日,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了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(征求意见稿)》。在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中,单独列出了对狗(犬)的说明:“(五)关于狗。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,狗已从传统家畜‘特化’为伴侣动物,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,我国不宜列入畜禽管理。”
为此,笔者曾以《官方最新说法:犬是伴侣动物不是家畜》为题作为记录。其中提到,农业农村部的意见稿,征求意见要到5月8日结束,犬是否作为家畜管理,还有待最终明朗。
2020年5月29日,农业农村部正式公告,公布了经国务院批准的《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》。《目录》首次明确了家养畜禽种类33种。其中,传统畜禽17种,分别为猪、普通牛、瘤牛、水牛、牦牛、大额牛、绵羊、山羊、马、驴、骆驼、兔、鸡、鸭、鹅、鸽、鹌鹑;特种畜禽16种,分别为梅花鹿、马鹿、驯鹿、羊驼、火鸡、珍珠鸡、雉鸡、鹧鸪、番鸭、绿头鸭、鸵鸟、鸸鹋、水貂(非食用)、银狐(非食用)、北极狐(非食用)、貉(非食用)。
也就说,犬不在33种畜禽种类之中,将不再属于冢畜之列。对此,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: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,大多数赞成犬不列入《目录》。犬的驯化历史悠久,过去主要是看家护院与狩猎放牧;现在的用途更加多样化,体现为宠物陪伴、搜救警用、陪护导盲等功能,与人类的关系更加密切。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的家畜家禽中没有狗,国际上普遍不按畜禽管理,如韩国《畜产法》所列畜禽也不包括犬。特别是随着时代进步,人们的文明理念和饮食习惯在不断变化,一些关于犬的传统习俗也会发生改变。
《目录》属于畜禽养殖的正面清单,列入《目录》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管理。对犬怎么管,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给出了思路:犬虽没有列入《目录》,但也不属于野生动物,并不意味着不能养。对于犬的管理,有关部门和地方已有了一些经验和做法,出台了限养、登记、强制免疫等制度规定。今后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,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,实现规范管理。
到此,对于犬的归属,尘埃落定。不过,笔者还想补充几句:
一是感谢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与时俱进,对犬的身份有了新的界定。当然,也得感谢犬界的同行们,不遗余力地奔走呼唤,特别是在征求意见期间,群策群力积极建言。得于欣慰的是,早在二十多年前,笔者就曾向国家有关部门表达过这个观点。
二是犬的身份变化了,犬的身价也提高了,对待犬的问题上,我们的观念和方法也应当改进。而我们作为业内人,更应当起到一个好的模范带头作用。
三是正如官方所说,犬将不再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管理。今后,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,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,实现规范管理。如何让管犬有法有据可依,既要列入议事日程,更是任重道远,我们还要努力。
最后,想说的是:犬不属于家畜了,你准备好了吗?